學校行政-< 教育部各級學校115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
說明: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115年1月5日府教特字第1140280802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並鼓勵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加強宣導如何辨識高危險情境場合,避免學生涉足不良場所(如從事違法賭博之桌遊館、酒店酒吧等),以增進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項發生機率。
三、檔案如附件。
相關檔案
各級學校115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pdf
| 發布時間: |
2026-01-26 13:40:37 |
| 發布單位: |
海寶國小教導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