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行政-各級學校114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113年12月20日府教特字第1130276820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加強宣導如何辨識高危險情境場合,避免學生涉足不良場所(如從事違法賭博之桌遊館、酒店酒吧等),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另提醒教師多加關懷、了解學生身心狀況,適時給予輔導協助。
三、檔案如附件。
相關檔案
各級學校114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pdf
發布時間: |
2025-01-24 15:40:51 |
發布單位: |
海寶國小教導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