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行政-轉知苗栗縣政府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本縣縣議會及各鄉鎮市公所與新光人壽保險公司簽訂「團體意外險」續約案
1.本次續約自114年5月1日至115年4月30日止為期1年。
2.投保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本縣縣議會及各鄉鎮市公所正式編制內人員、約聘僱人員、臨時人員暨志工均可投保。
3.本案保費及理賠內容如下︰
團體意外保險︰本人最低投保金額原為300萬/1,950元/年,調整為300萬/2,250元/年;配偶、子女最高投保金額原為200萬/1,500元/年,調整為200萬/1,700元/年。
傷害住院日額︰本人保額300萬以上/1,000元/日;配偶、子女200萬/1,000元/日。
傷害醫療實支實付︰本人、配偶、子女1萬元。
4.本團體意外險為一年一契約,本府與新光人壽保險公司於簽訂合約期間內,投保員工退休後,本人其配偶仍可持續參加,續保可至80歲。
5.以上「團體意外保險」保費一律為信用卡扣款繳納,若第一次扣款未能完成,新光人壽保險公司將以【掛號信件通知】,請同仁多加留意是否如期完成扣款程序。
6.有關團體意外保險相關資料,請至本府人事服務網http://newperson.miaoli.gov.tw/FrontWebSite/IndexMain.aspx「人事e點通/給與科/福利事項/員工團保」查閱。
發布時間: |
2025-04-21 11:43:38 |
發布單位: |
海寶國小總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