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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行政-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關懷照顧孩童家庭防疫補貼作業須知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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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0年6月17日府教體字第1100115043號函辦理。
依據本府110年6月17日府教體字第1100113307號函辦理。
二.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父母或監護人需在家照顧孩童,致工作及家庭生計受影響,為減輕家庭經濟負
擔,提供孩童家庭防疫補貼,依據上開計畫,教育部訂定 旨揭作業須知,其內容說明如下:
(一)發放對象:
1、本補貼發放對象,為有下列孩童之家庭:
(1)截至110年5月31日,年齡滿2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
(2)109學年度國民小學階段之學齡孩童。
(3)109學年度就讀國民中學、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之身心障礙學生。
2、前款身心障礙學生,指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110年5月31日前依特殊教育法規定,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
之學生,並於本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通報者。
(2)110年5月31日前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學生。
(二)補貼金額:依每家庭中孩童人數,每人新臺幣1萬元。
(三)領取期程:第一階段自110年6月15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第二階段本部將另予公告。
(四)領取方式:由本部透過戶政、健保資料、學籍系統及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等資料,檢核資格。符合資格者,
其領取方式分二階段辦理:
1、第一階段:採「網路申領」及「3家金融機構之實體ATM領取」2種管道辦理,其領取方式及時程如下,先予說明:
a. 網路申領:於110年6月15日至110年9月30日止,孩童之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可至「行政院孩童家庭防疫補貼
網」(https://10000.gov.tw)申領。
b. 3家金融機構之實體ATM領取:於110年6月18日至110年9月30日止,孩童之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可持全國373家金融機構任一家之提款卡,至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中國
信託商業銀行或台新國際商業銀行等3家銀行設置之實體ATM領取。
2、第二階段:對於因故未能於第一階段領取者,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解除全國疫情第三級警戒日後,教育部將另予公告第二階段領取資訊及地點。
(五)餘依旨揭作業須知辦理。 (如附件)



相關檔案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關懷照顧孩童家庭防疫補貼須知.pdf
行政院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簡報.pdf


發布時間: 2021-06-29 09:01:22
發布單位: 海寶國小教導處


地址:35657苗栗縣後龍鎮海寶里5鄰52-2號 電話:037 - 431235 傳真:037 - 433362
版權所有:苗栗縣後龍鎮海寶國民小學
最後更新時間: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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