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行政-提升行人用路安全與用路人間互相尊重文宣
說明: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112年8月18日府教社字第1120188866號函辦理。
二、為增加用路人安全及彼此同理心,請於即日起至112年底,配合宣導停讓行人等安全觀念,併同呼籲行人用路安全。
三、旨揭相關文宣素材資料得至交通部交通安全入口網(https://168.motc.gov.tw)/首頁/行人用路專區banner下載使用:https://168.motc.gov.tw/theme/pdownl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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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用路專區
發布時間: |
2023-08-29 18:39:11 |
發布單位: |
海寶國小教導處 |